標籤:國家考試行程表,公職考試,國考,公務人員考試,公務員考試

考試院99年7月22日第11屆第95次會議通過考選部提報100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預定明(100)年度辦理24次考試,其中公務人員考試12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12次。

考選部長楊朝祥表示,為服務各地應考人,經考量地區衡平性及人力、物力之調度,並兼顧地方政府負荷,100年依考區設置原則設置(一)台北考區、(二)新竹考區、(三)台中考區、(四)嘉義考區、(五)高雄考區、(六)花蓮考區、(七)台東考區七考區之考試。計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等考)、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專技普考導遊考試)、領隊人員考試(專技普考領隊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警察特考)、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暨普通考試等四種考試(高普考),地方特考更設置了台北地方特考考區、新竹地方特考考區、台中地方特考考區、嘉義地方特考考區、高雄地方特考考區、花蓮地方特考考區、台東地方特考考區、澎湖地方特考考區、金門地方特考考區、馬祖地方特考考區十考區。 

楊部長同時表示,配合用人機關需求,警察人員以警察專業教育養成為主,公務人員考試加警察專業訓練者為輔,自民國100年考試起施行雙軌制。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報考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警察特考),一般大學或高中職畢業生報考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以期多元掄才,達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目標。同時配合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改革,自民國100年起實施新制,司法官考試修改為三試、律師考試修改為二試,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配合調整,請應考人特別注意。 


考選部表示,100年度舉辦各種考試期日計畫表係經函請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報100年度請辦各種公務人員考試計畫,併同預定舉辦之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參酌用人機關建議之預定考試日期,及各種考試期日計畫之規劃原則:(一)入闈時間避免重疊(二)閱卷時間避免重疊(三)考試時間避免與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等大型考試重疊(四)考試日期避免與選舉日、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疊(五)考試期日安定性等原則,並考量本部人力調度、考試規模、考場洽借等因素妥為規劃。

有關明(100)年度各項考試期日計畫表已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最新消息,有意加入公職行列或取得專業證照之民眾可逕至上開網頁查詢,及早規劃、準備考試事宜。 

引用自:考選部100年度預定舉辦24次國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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